2008年11月5日至10日,资中县工商局结合市局10月28日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行政执法综合性检查和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综合性检查及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由法制股牵头,经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对各部门、工商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收费及行政作为、行政处罚“四分离”制度的贯彻实施等组织了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是评查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这次检查和案卷评查中,共抽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3件,行政许可登记档案5件。从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情况看,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登记档案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或瑕疵:
一是行政处罚案件有超越时限的情况。各办案单位在办理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案件,适用一般程序简便处罚中,按程序要求,应在7日内结案,而有的办案单位已超过时限一月以上才上报审批。
二是有孤证结案行为。这类行为,特别存在于查处的无照经营案件中,仅凭一份现场检查笔录和一份询问笔录就结了案。另外,就是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五)项定性处罚的案件,在案卷中缺这方面前置许可的证据材料印证等。
三是违法主体认定在个别案卷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四是取证和用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案件中提取的书证,有取证人未签名的,同时也有两页纸以上的书证未盖骑缝印及用语不规范等问题。
五是抽查的5件行政许可档案中有1件缺少资料。
登记部门针对行政许可档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补足了缺少的资料,并清理检查其他行政许可档案,以防止类似的问题。
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在2008年县局对经检办案人员的调整中,有一些从未办过案件的人员充实到了办案队伍中,未经办案知识系统培训,便上岗参与行政执法实践;二是加强办案指导不够等。针对上述问题,在下步工作中,一方面在案件核审中要严格把关,同时加强28号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29号令《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和《证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在行政处罚实践中加强指导和执法实践段炼,以及开展经常性的案件评查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提高办案质量,使行政处罚案件都办成铁案。
资中县工商局 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