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商总局依据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地提出了“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建设,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思路,明确地指明了全国工商系统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努力方向。近几年来,为加强工商所建设,促进工商所职能到位,省市工商局顺应新时代要求,按照 “小局大所”的工作思路,压缩、精简了工商所数量,加强了基层工商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工商所的布局更加合理,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工商所的基础设施、工作条件和技术装备得到改善,干部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笔者以短短两年的工作实践经验,仅就基层工商所实现规范化所必须的几个构件粗浅地谈谈自己看法,认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要体现六“新”,即:观念新、机制新、管理新、素质新、服务新、工作新。
一、正确认识工商所的地位,实现观念上的新转变
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最基层的监管者担负者综合监管执法职能。这意味着工商所传统监管模式发生了全面转变,管理职能由单一职能向全方位职能转变,管理职责由单一职责向综合监管职责转变,管理方式由静态监管向动态巡查转变,管理领域由狭义办案向综合执法转变。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处在市场监管执法第一线,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和先导。《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把基层工商所的职能进行了界定:工商所是法律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可以依法在一定的权限内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而工商所作为县级(区)局的派出机构,又可以受上级局委托或指定承办以上局级名义处罚的案件。基层工商所在法律地位上的两重性,使工商所理所当然成为各项市场监管法规的执行者,各种经济违章案件的查办者,工商行政执法的排头兵,消保维权的勇士。同时工商所办案具有四大优势:一是人员优势。“大所小局”的设置导致这一优势的凸显;二是地域优势。工商所处于第一线,便于发现案源,迅速出击;三是政治优势。工商所点多面广,不但有利消除行政执法上的盲点盲区,而且可以及时把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执法为民的历史使命,树立工商形象有也有特别的意义;四是工作性质上的优势。上级局层层布置的各类专项检查,“经济户口”制度的完善规范化,市场巡查制度的日常化,使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得到了有效的锻炼,成为业务尖兵和多面手,又熟悉了解辖区各类经营主体的具体情况,能保持高度的案件敏感性。工商所的同志一是要改变基层工商所级别低、工作人员职位低、着眼于管理小商小贩、农贸市场不敢管的观念;二是要摒弃沉溺于旧式管理凭老经验办事,权大于法的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与时俱进的观念,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树立先进性的观念,放开手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和行政执法的权力。
二、努力实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新转变,实现工商所凝聚力的新突破
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在市场经济不断向前推进的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目前基层工商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主要问题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部门在不同地方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一把手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业务的开展和职能的履行上。同时,基层工商所人员工作量大,超负荷工作,给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二是政工干部队伍建设上存在着“先天不足”。基层工商所基本上实行“一肩挑”的首长负责制,没有配备专职的政工干部。这就使得思想政治工作的分工不够明确,责任主体不够清晰。尽管党的干部都有做思想工作的任务,但一方面基层一把手对全盘的工作负总责,对日常需要集中大量精力去做且业务性比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分身乏术;另一方面,大多数同志过去未从事过党的工作,也很少接受专门的政工培训,缺乏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和办法,而且都是兼职。负有一定的政治工作责任的副职在实践中难以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拿出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办法,只好顺其自然,“靠天吃饭”,加上一些干部本来就重管理而轻思想政治工作,这样就使得当前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显得非常薄弱。个别单位执法工商干部行为出轨,触犯纪律受到处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基层工商所的特点,一要进一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机制,应该建设和保持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专兼职政工队伍,同时充分调动行政人员、党员的积极性,实行专兼职结合、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二要确立并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规章制度,使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有章可循。如建立学习日制度、交流谈心制度、活动制度、分析总结制度等。三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运行机制,要选择适合工商行政管理队伍自身特点和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载体。如开展专题思想教育、倡导和培养队伍主体精神、反腐倡廉塑造执法队伍形象、广泛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等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较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履行工商职能提供组织和思想保证。
三、健全各项制度,实现管理上的新突破
我们在制定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时,要全面学习和领会上级的指示精神,求真务实,一是从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保护规则、市场监管方式等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针对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制度真正能够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工作程序、衡量工作标准。使工商所的管理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加强学习,实现素质上的新提高
工商所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后,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便由条线专管员转变为综合专管员,这就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成为工商行政管理的行家里手,适应综合监管的需要,更好地地履行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职责,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一是高度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加强队伍的教育培训,针对薄弱环节,“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能够精通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世贸规则和市场经济理论,同时会宣传、能办案、善管理、会协调、会指导。
五、创新服务理念,实现服务上的新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