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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既是行政执法部门,又是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部门,工商所处在执法的最前沿,不但要在监管上下力气,更要以人为本,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服务上下功夫。首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坚持“全面展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既要讲求综合效益,又要注意社会效益;其次,要坚持“品牌”兴商,“诚信”兴市的方针,大力推进诚信工程;第三,要以对个体工商户分类分导监管为重点,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服务,要改进监管方式,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形成有侧重、有针对、有力度的监管模式;第四、要以食品安全工作为重点,落实《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条例》,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巡查,同时建立一套抽查、检测、汇总、对外发布、进行查处的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第五、要强化内外协调,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与加强协作配合的关系,牵头负责时要尽职尽责当好主角,做到到位不缺位,有位必有为;配合行动时,尽心尽力当好配角,做到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该通报、移送有关部门的,及时通报、移送,并记录在案,有案可稽,努力形成整治合力;第六、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开展“红盾护农”活动,为广大农村的消费者、经营者服务,落实党中央的“三农党”政策;第七、要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现“八进”,密切工商所与监管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认真听取辖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段、和重点企业的监管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解决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
六、强化机制,实现工作中的新跨越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提出的大局小所的要求,各地工商机构都通过“撤、扩、并”的方法对基层工商所进行了调整。调整以后的工商所软硬件建设都实现了较大的改善,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监管权力进一步下放,为工商所发挥监管和服务的职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工商所作为最基层的执法单位,工作千丝万缕、关系错综复杂,必须有一套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目标责任制。工商所的各项工作,必须通过目标责任制的形式将收费、办案、监管、服务、廉政等工作量化为具体工作目标,分解到位,责任到人,使工商所的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人人有责任。工商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性和主动性,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督查督办机制。上级单位要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检查、督促工商所落实各项工作的情况,及时纠错矫正,使工商所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三是奖惩机制。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估、奖惩办法,形成鼓励优秀、鞭策后进的激励机制。
资中县工商局 刘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