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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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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 16:06:07 |
一、特种行业管理的范围: 1.旅馆业:是指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培训班、渡假村等。 2.印刷业:是指营业性的印刷行业。 3.刻字业:是指经营承制各类印章的刻字厂、社、店等。 4.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 5.拍卖业、典当业、旧货流通信托寄卖调剂业。 6.金银饰品、珠宝、古玩业。
二、程序和申领要求: 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有关证件,向公安机关申请登记,领取并如实填写特种行业许可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和手续: 1.要求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申请书; 2.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负责人任命书,承包经营的须有治安责任明确的承包协议,个私企业应有乡镇政府(街道)同意开设的证明; 3.从业人员、保安人员花名册,本乡镇以外的暂住人员须出具《暂住证》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和治安负责人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5.旅馆业卫生许可证、废旧金属收购业委托证、旧货企业资格证、旧货市场批准证书、刻字业人员合格证等复印件; 6.配置保险箱、灭火机发票的复印件; 7.房屋租赁登记证、私房出租治安许可证复印件及租房协议或房产权证复印证,经营单位面积、布局平面图; 8.治安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书面材料和特种行业治安责任书; 9.下列单位在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均须消防部门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宾馆和30张床位以上的旅馆、旧货市场、金银饰品、珠宝古玩业经营单位。
三、审批时间: 1.申报材料齐全、各项手续完备、单位验收合格、符合开办条件,市公安局自受理之日起旅馆业、印刷业、刻字业15日内,其他特种行业20日内完成审批,发证程序或报宁波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审批.特种行业单位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2.特种行业如有歇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变更法人代表等情形之一的,其中旅馆业、印刷业、刻字业3日内,其他特种行业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四、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其他规定: 1.开办旧货市场,由县(市)贸易部门(财办)、公安局审核,报宁波市财办、市公安局批准。 2.开办典当业、拍卖业、原子印章、彩色复印必须经省公安厅审查批准后才能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3.金银饰品、珠宝.古玩业专营单位和经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或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兼营单位,报宁波市公安局批准后才能核以《特种行业许可证》。 4.涉外旅游宾馆(饭店)、金银饰品、珠宝、古玩业经营单位和典当业必须安装电视监控报警和客房磁卡门锁等技防、物防系统,其设计、安装、施工、验收须报宁波市公安局审批. 五、收费标准: 《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费标准为每证(含副本)20元,每证收取年审费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