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指南>注册登记>正文
 


办理烟草许可证须知  

2008-1-23 16:06:07

一、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发放程序
(一)要有当事人的申请
1.申请人要有明确的书面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要求,并具备《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二份,按规定交审查机关审查。
(二)由有权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部门审查批准, 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收费标准(暂定)
1.零售许可证(个体):12元;
2.零售许可证(国营、集体):24元;
3.烟草专卖知识培训费(个体):24元;
4.烟草专卖知识培训费(国营、集体):48元;
5.零售许可证镜框费(国营、集体):12元。

2007-2008 资中工商行政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资中县城 邮编:641000 电话:0832-5520212
网站建设:五元科技    
管理登录